三、江苏省苏州府。
四、浙江省杭州府。
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
一🗩、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
二、从上海驶进吴沿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
中日两因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中国内地水路现行章程照行。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时,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徵一切🖣诸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
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其余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杂派,以及在中国内地沾及寄存饯房之益,即照日本臣民运入个国之货物——体办理,至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嗣后如有因以上🟃加护之事应增章程、规条,即载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第七款日本军队现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第八款中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条款,听允日本军队暂行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订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约章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充撤回军队。倘中国政府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应不允撤回军队。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互换以前,虽交清赔款,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第九☍款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所🗼♓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
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问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间,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伤有司不得为逮系。
第十款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第十一款本约奉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年四月十四日,📹☋♟即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