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倒是没有什么,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罢了,但我想自己有手有脚总不会饿死街头吧。”
“哦……那以后还能……还能见到沈公子吗?”晴儿低下头支支吾吾的说道。
沈毅哑然,闹了半天是少女怀春了啊!可自己见过这位晴儿姑娘吗?今天好像是第一次吧,难道这大燕的民风已经如此开放了吗?还是说这具皮囊的威力实在太大?
但看这少女低着头脚尖扭来扭去的羞怯模样,沈毅还是不好意思伤害人家,只好含糊的说道:“扬州城不算大,应该可以见到吧!”
“嗯。”晴儿点点头然后就一转头风一样的走了,只是低着头没看路差点碰到了院门上。
“咦!晴儿姐姐怎么走的那么快哩。”醉儿还是有些不解。
“应该是有事吧,你认识她吗?”
“认识啊!少爷病着的时候我自己一个人顾不过来,又没人帮忙,有时候晴儿姐姐就过来帮我照顾你哩!”
“好吧,收拾收拾东西,明天咱们就走。”沈毅不想多谈这个,最难消受美人恩,虽然不知那个小丫鬟为什么看上自己,但现在这个时候,自己根本没想过那些。
“好啊好啊!”醉儿很高兴,她早就不想在这秦府中呆着了,所有人都对自己冷言冷语,还有些男仆总是趁自己去煎药或者取饭的时候过来说些胡话,让她很害怕。
还好少爷醒了,醉儿心想,至于出府以后做什么,如何生活,她从不考虑,只要能跟着少爷,那就没有什么是不可忍受的。
傍晚
淅淅沥沥的春雨笼罩了扬州城,空气中开始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气味。
沈毅坐在桌前正在练字,说是练字其实就是让这具身体慢慢适应自己的习惯,穿越前的沈毅有段时间极其痴迷书法,尤其是宋徽宗的瘦金体,令他爱之入骨,每日练的废寝忘食,并且一直坚持了下来,因此水平相当不错。
虽然这具身体基本没握过几次毛笔,但一旦执笔在手,那种感觉就又回来了,除了开头几个字写的不怎样,下面越写越流畅,字的形态也越来越漂亮。
沈毅有些得意的搁下笔,揉揉发酸的手腕,就凭这笔字,在这个时代自己也饿不死了,要知道这个时代可没有宋徽宗,这还是瘦金体第一次出现于世呢。“少爷你写的什么啊,真好看哩。”醉儿有些好奇的瞅瞅放在桌上的纸张,对于只识得自己名字的她来说,写的什么根本就看不懂,但是这字写的真好看,就跟画一样。不过少爷什么时候会写这么漂亮的字了?记得以前少爷连笔都很少碰的啊。醉儿的脑袋里多了几个问号。
“好看吧,这可是少爷我自创的笔法哩,这写的是首诗,醉儿你不认得字吗?”沈毅毫不脸红的将瘦金体划为自己所有。
“喏!就认得这个人字。”醉儿指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