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咬下唇,冷凝雨悻悻的道:“今晚上我可是阴沟里翻了船,眼看着就要得手了,半截腰里却猛古丁杀出来一个程咬金,从头至尾,屁也不放一个,楞头楞脑冲着我干,偏偏那小子功力奇高,尤其动作之快令人匪夷所思,就这样,我的买卖砸了,还弄了个灰头土脸!”
古轶惊异的道:“竟会有这种事?那不速之客是个什么样子,可看清楚了?”
哼了哼,冷凝雨道:“看清楚倒又好了,他用黑巾掩着头脸,只露出一双狗眼,外面穿着一件极不合身的灰色罩袍,连个肥瘦都分不出来……这个野种,本领却是好强。”
顿了顿,她注视古轶的眼睛,缓缓的道:“那人的眼,好像和你的眼一样炯利有神,而且,他用的兵器是青竹竿──一长一短的两只青竹竿,若将竹竿换成剑,便是一长一短的两柄剑,他施展竹竿的招式,则是由剑变化来的,确实的说,他就是把竹竿当剑使!”
古轶神色自若的笑道:“越说越像我了,但事实却不是我,这一点,相信你会分别清楚。”
冷凝雨烦恼的道:“我就是分辨不出是不是你,如果是你,我和你拚命,看你还敢不敢再帮别人!”
耸耸肩,古轶道:“算了,权当此事没有发生,好在你也并无损失,本来,打劫‘致远镖局’的事我就不赞成,幸亏有了这一场披折,否则,你得了手连我也跟着心不安!”
瞪着古轶,冷凝雨寒着脸道:“大当家,那个人如果不是你,什么也不用再提,如果是你,可下不为例!”
古轶忙道:“这个当然,我就算不帮着你,也不会去帮别人呀,再说,我讲过不干预你的行动的,我也并未忘记我的许诺……好了,歇会吧,天一亮我们还得上路。”
冷凝雨不再作声,却独自立在窗前发楞,像在思忖什么,又像仍在生着闷气。
顶着当空的烈日驰马出去了五十多里地,冷凝雨方才告诉古轶,她要去的目地是“沈君山”、“沈君山”离着这儿有近百里远,策骑奔行,不快不慢,约得六七天的功夫,古轶当然没有意见,他说过,这一月之内的时限是属于冷凝雨自己的,冷凝雨爱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他只能“附诸骥尾”而已,唯一的任务,就是监视着冷凝雨防她逃之夭夭罢了。
冷凝雨并没有告诉古轶去“沈君山”干什么,古轶也没有问,但他判断,免不了仍是做那无本买卖,在他的看法,冷凝雨简直是半疯狂了,她似乎要在这一个月仅存的光阴里,把天下所聚的金银财宝完全抢夺到自己手中!
古轶多少有点纳罕──他不明白冷凝雨要下手劫掠,为什么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莫非附近地面上就没有值得她一顾的对象?但是,冷凝雨不说,他也不便追根究底的盘诘,眼下的辰光,仍是属于冷凝雨的,她只要不图脱逃,便享有行动上的自主同自由。
这些天来,古轶不时对自己的这种做法感到好笑──他像是成为冷凝雨的扈从,保镖、兼伙伴了,而实际上却又完全相反,严格的说,他们之间甚至是对立的,只是,这样的对立情况十分微妙罢了。
一路上来,两个人都甚少开口说话,一则是天气太热,日头晒得慌,再则,彼此间也像是找不出什么话来说,气氛就有如现下的天候,火辣辣又闷燥燥的。
路前不远处有一块杂草蔓生的荒地,长着几株垂柳,柳条儿绿黄黄的,似是叫溽暑天气窒闷得无精打彩的低垂着,那儿,倘有一丝荫凉可乘。
古轶抹了把汗,面庞红红的道:“到前面路边的柳阴底下歇歇马吧?日头太毒了。”
点点头,冷凝雨无可无不可的道:“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