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有一些用布盖着的牛肉,从颜色上看,显然已经放了十多天了。
执不悔凑近鼻子闻了闻,一股腐臭味扑鼻而来。
牛肉已经坏了,只能四处再看一看。发又现了几颗白菜,剥去外面朽了的叶子,一颗两斤重的白菜就剩下一斤半。
此时的执不悔是十分感谢十一月的天气,如果放到夏天,估计连白菜也是坏的。
洗了洗白菜,正准备炖,忽听到店门外有一只公鸡在叫。
“老天,你是真的有眼啊!”执不悔连忙跑出去,也不管暗地里有没有埋伏,直接甩出一记刀气就将那只鸡变成了食材。
跑到厨房,开心的拔鸡毛清洗,不过还是谨慎地验了一下这只鸡有没有毒。
正忙着,凌珑在门口探进脑袋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又出去了,听脚步声像是去了后院。没一会儿又听见凌珑从后院进来了,隐约能听到有装进桶里的水在晃动。
执不悔也不多管,一心一意地做饭,公鸡炖白菜。
半个时辰后,香喷喷的菜已经做好。执不悔直接端着锅放到了大厅的桌子上,将碗筷也放到桌子上后,就来到凌珑屋子门口去叫人吃饭。
站在门外,听见屋里还有水声在响,想到凌珑是特别爱干净的人,这些天跟着他一直都是脏兮兮的,心中不由有些歉意。
“饭好啦,快出来吃饭啊!”执不悔隔着门板朝屋内喊了一声。
“知道啦,我一会儿就出去,你先吃吧。”凌珑的声音就像歌声一样让人听着就开心,可见说话之人肯定也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执不悔也不客气了,就取了一壶酒,然后坐在那锅公鸡炖白菜前喝着。放在桌上的碗似乎也想喝酒,但执不悔根本不用碗来盛酒喝,直接是抱着坛子灌呢。
谁能想到,滴酒不沾的少年半年后竟然变成了如此嗜酒的酒鬼。
五斤酒的大酒坛,此时只装着三斤酒,那两斤已经被执不悔喝完了。
凌珑从屋中出来了,走到桌子前,一股淡淡的清香很自然地融入在执不悔的鼻子中。
“真香啊!”执不悔大赞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