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丧的耳朵比我们靠谱,我立即抓住还在昏迷的金万堂,坎肩拽起干脸,扑通几下所有人就都跳进水里。
我屏住气,听着外面的动静。
身上刚处理完,现在又有蚂蟥往皮里钻,心说我他妈倒的什么血霉,想着就用手把裆捂住。
坎肩在水下给我们打手势,问现在什么个情况,我刚想回复,忽然胖子指了指头顶,就看到那群啃人脑袋的虫子,正在我们上方的水面盘旋。
这玩意太恐怖,几秒钟就能啃的人只剩下头骨。
相比起来,我还宁愿死在那王八嘴里。
我立即就去找闷油瓶留给我们的那瓶血,这才发现行李还丢在岸上。
只能用我的了,死马当活马医吧。
我直接抽出大白狗腿,一刀割在手臂上,用力一吸,然后猛地钻出水面,一口血喷出去。
那些虫子立马躲的很远。
老天居然还想留我一命,我冷笑一声。看来我的血有点用,于是不顾胖子阻止,又钻出去来了几次。
那些虫子被我逼退不少,这时所有人的肺活量都已经快到极限,我最后猛吸了一口血,直接冲出水面,一个翻滚到了岸边,同时一口血喷出去,就伸手去抓胖子包里的雷管,一次性拿了两根放在嘴边一拉,一把丢了出去。
在失去意识之前,我脑子里想的是,我刚才的动作一定很帅气。
醒来时,他们都趴在岸边,全都没了意识。
坎肩垒在张好好身上,刘丧在一旁蜷成一团,胖子抱着金万堂,干脸半个身子还埋在水里。
我没力气扛他们,翻身坐在地下,喘了几口气,有种劫后余生的快感。
酒精锅还在,休息了一会,我把伤口简单包扎,临水边热了锅水,挨个给他们烫过去,把蚂蟥全部逼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