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枭的心脏砰砰跳了起来,剧烈地连带着耳膜都跟着鼓动发胀。
“眼熟。”他重复着这两个字,一眨不眨地看着叶绯,像是要从他的脸上看进心里。
“嗯,”叶绯站起来,伸手戳了戳那个小吊坠,若有所思,“我好像也买过……”
他把钥匙还给晏枭:“我跟你说,当年我周围的同学不是喜欢科比,就是喜欢艾弗森,就我一个人喜欢诺维茨基,球衣什么的都是42号。”
叶绯一笑,目光落在晏枭脸上:“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竟然找到了同好,晏总也看NBA?”
晏枭说:“我不看。”
叶绯怔了怔,随即蛮不在意地“哦”了一声,自动把晏枭这句话理解成过去看,现在不看了。这很正常,实际上他的喜欢也没维持多久,高三繁重的学习任务让他根本没时间想别的。
等到了大学,有了其他兴趣爱好,就更想不起曾经的偶像了。毕竟墙头嘛,总是新的好。
晏枭估计就是随手从哪里抓了一个钥匙链来用,没什么特别意义。
“有时间换个钥匙链吧,”叶绯转身往自家门口走,建议道,“这个都那么旧了。”
不止旧,上面还有一块红色斑点,像是被红墨水染过一样,也不知道晏枭这个向来爱整洁的人是怎么忍受的。
叶绯掏出钥匙开门,锁眼刚转动了一圈,晏枭忽然在旁边叫他的名字:“叶绯,你的……”
一句话还没说完,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晏枭不为所动,还想要继续问,叶绯冲他抬了抬下巴:“接电话吧。”
说完,拉开门进了屋。
晏枭眼睁睁看着他开门关门,垂眸按了接通:“你最好有事。”
电话那边的程明浩后背一凉,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火气这么大,结结巴巴道:“就……就关于和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合作的事,要跟你商量一下。”
这段时间,晏枭都是准点下班,所以很多工作就落到了程明浩身上。否则放在从前,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里浪呢。
提起正事,晏枭的口气平和了许多。他一边开门,一边给程明浩梳理合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