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国站在下面,听着林山的鼓舞,跟着大家一起喊不愿意,感觉热血沸腾。
打仗嘛,不过是站桩开枪,敌人不过是土鸡瓦狗,外面的炮声很激烈,但是站在工事里面,他觉得很安全。
他得好好表现,得让人知道,他黄志国,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矿工。
要是今天表现得好一点,让林山或者顶头上司看到,他就往上升一升,多好。
要知道一个分队副队长的工资,比他整天挖矿的工资要高太多,起码多出一倍。
一倍啊,以后给孩子买糖的时候就不用扣扣索索,给媳妇儿买衣服的时候就能捡漂亮的买,最便宜的样式太单一,最好能买一台电视,孩子念叨着要看电视,不在家里,往同学的家里跑,有什么啊!
轰!
黄志国本能地一缩头,上面又落下来不少灰尘在他身上。
低头,赶紧用袖子将枪口上的灰尘擦干净。
在矿上和他一个组,干活比较拼命的冯子衿,上战场之后,反倒显得小心翼翼,有些畏缩。
“我们又不是大地之子,死了就活不了了,我还没娶媳妇儿呢,我不想死。”
冯子衿一边说,一百年抱紧自己的枪,“黄大哥,你不怕吗?”
“怕?怕有什么用?难道你就因为你害怕,子弹射过来的时候,就把你给避过去?”
冯子衿脸皮抖了抖,“还是小心一点,往后一点,主动避一避。”
黄志国不屑一笑,“咦~越怕死得越快,往后撞上的可能不是子弹,而是炮弹,炸你一身那种,好好想想吧,什么时候有活路?把敌人干死了,你不就活下来了吗?”
冯子衿跟着赔笑,抓着手枪的指头有些泛白。
“愣着干什么,跟我上!”
马林德的声音在嘈杂的时候出现在耳畔,在这种时候,反倒显得不是那么惹人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