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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霄,这里——”
话说,白夜酒吧门口,当沈霄霄听到唐青雨喊出了她的名字,惊得出了一身的汗。
“你……阿雨,你居然毫不费力地认出了我?!”
唐青雨笑得狡猾,眼前的沈霄霄,简直就是“脱胎换骨”。
归功于化妆品和服装良好的修饰效果,也归功于沈霄霄最近马不停蹄的拍戏锻炼了演技。
总之,眼前的沈霄霄浑身上下一点大明星的气质没有,活脱脱一个玩世不恭的小太妹。
朋克牛仔服,破洞牛仔裤,加一双灰不拉叽的小白鞋,最重要的是那一头紫色和黄色夹杂着的卷发,以及几乎看不出她本来长相的烟熏妆……
“唉,本来我刚才从保姆车上下来的时候,经纪人还说我今天的变装非常非常优秀,她还说她甚至敢拿她自己的脑袋保证今天晚上不会有任何粉丝认出我……结果,你……”
沈霄霄话都说不完了,这心理落差也忒大了点儿。
唐青雨哭笑不得。
“你不用这么苦着脸看我,其实你的变装还是很成功的,我不是看你的脸认出来的,而是你的身形。”
沈霄霄一脸诧异。
“你也不想想,我都认识你多少年了?你的走路姿势啊,从小到大没有发生什么大的变化~”
唐青雨说着,挽着沈霄霄的胳膊大摇大摆地往酒吧里面走。
反而是沈霄霄,总觉得自己心虚,不敢抬头看身边的人。
这其实也不能怪她,因为她打扮好了以后出门遇到的第一个人就认出了她,她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的变装是失败的。
“阿雨,我怎么老是觉得有很多人在看着我们呀?你觉得我真的不会被人认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