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丝这次是独自前往的。
按照凯文给的地址,她很快就在位于白教堂和圣凯瑟琳码头之间的船坞街找到了流浪汉们聚集的一小片地方。
由于船坞街临近码头,经常会有许多外国人、水手、爱尔兰乡下人等等来往行走,所以这里一向是乱糟糟的,警察想管也管不过来。
为了不太引人注目,格蕾丝今天特意穿了一身粗花呢套装,戴了一个贝雷帽,看起来就像是个“工人贵族”。()
不过这身打扮不能细打量,要是有人仔细观察,她的身份铁定露馅。
说白了,这不算是伪装,格蕾丝这么做只是为了方便在人群中穿梭。周围的人来来往往的,除了小偷,应该没有人注意她。
到了地方,那群流浪汉蔫哒哒地聚在一起聊天,根本没人以为格蕾丝是过来搭话的。
直到格蕾丝自己开口。
“凯文让我过来看看,你们是他的朋友吧?”
听到了熟悉的名字,这群脏兮兮的男人才转头去看格蕾丝。
他们之所以当流浪汉,多数并不是因为懒惰,而是因为曾患有严重疾病身体虚弱,或者本来身体就有些残疾,以至于找不到可以糊口的工作,要么就是岁数大了,儿女却没能活到奉养他们的年龄。
总之原因很多,真正懒惰的人却很少。
造成这种现状,其实是因为多数的资源被少数人占据。
想想英国两千多万的人口,贵族却只有五百多人,再加上末流的从男爵、骑士与无爵位的大乡绅,最多不超过三千人。
而这三千人,占据了英格兰超过六成的土地。
剩下的耕地,则被贫富不一的自耕农使用着。
在他们之下的中产阶层,在整个社会中也不过占比百分之十五。
换言之,英国有的劳工阶层有两千多万人,享有的却是最贫瘠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