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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地上的尸体,“很早之前就是我的恩客,温州人士,当时那么多人,我混在其间,又是籍籍无名的一个……他偏相中我,事后费劲心力将我捧红。”
他笑了笑“可惜,我从头到尾都不是喜欢男人的。”
所谓强颜欢笑、故作奉迎,不过是为讨口饭吃。那便不爱的也得当作爱了,恨极了的也得忍了,一步步将心性摧折,逐渐变作一个最陌生的自己。
“八年前,曹却接任盐帮贵州分舵,请我来唱戏,就在这里……”他指向那高台,“我遇见了语梅。”
那是一个声音清雅的姑娘,就连脾性都与这楼中的氛围格格不入,就像狼群中乱撞进了一只兔子,他不忍心,问曹却讨了三百两,买了她一晚上。
他们说这是一个戏子,爱上了一个婊子。
戏子……婊子——都是下九流,她还比他高贵些。只因青楼名妓尚能嫁入显贵作小妾,日后总能翻身麻雀变凤凰,而戏子唱一辈子戏,永远只能做他人的玩物,登不了大雅之堂。照规矩,他见了她还要恭敬喊一声“姑”。
但在那一夜,他们是平等的两个人,也只此一夜,他终于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
……
“梦回莺啭,乱煞年光遍……公子,我唱得像吗?”
“像。”
……
“那天晚上,我就教她唱了这一句,她与我聊了一晚,说了她好些身世,我看到她,就想到我,又想起我弟弟……他们说我父母后来饥荒时死了,弟弟也被卖到别处,我不知他被卖到哪里,总之断了音讯……”
他道。
“语梅那年……才二十岁,刚被仇家卖入青楼,比起我,她还有得救。我当时……听她诉说,竟然生出些许英雄气概,一口应承会叫曹却把她放了,可待出了门口我才发现,我根本没那能耐。果然,曹却岂能听我的呢……”
“我那回在平越城待了七天,但后面几夜,我再也没勇气进到这戏楼底下。因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做不到,我有愧于心,只能继续隐忍。这些年,我满足曹却所有的要求,就想着多攒钱,好给她赎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