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此时中华的三大城市之一,人口近两千万,是孙然之前所在的徽市的四十倍。
两者相比,徽市是一个小池塘,那么a市就是一个大大的湖泊!
孙然从动车上下来,走出车站,看着前方这个繁华的城市,只感觉在徽市感受到的那股压抑感荡然一空。
在徽市那个小地方,他干啥都要担心出格,深怕引得周围人议论,然后被破坏者安排的眼线发觉。
但在a市这么一个大都市,这里龙蛇混杂,势力纷繁,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吸引人眼球的事,破坏者根本不可能监控地过来。在这里,他可以尽情地显手段了。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说的就是这地方了。
孙然站在车站门口,大大地张开双臂,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自由的味道……嗯,满空气都是汽油味,真是糟心,比五十五区还差劲,顿时就没了抒情的心思。
算了算了,任务要紧。
孙然也没带什么行李,就兜里揣了便宜老爸给的四千多大洋,大步走出车站。
车站旁边有个地下停车场,这里停着很多私家车,各种型号都有,孙然走过去,到了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角落,准备偷辆车,除了代步以外,还可以作为一个可移动休息基地,还省了旅馆钱。
‘嗯,这怎么都是欧罗巴和扶桑的车?’孙然绕了一圈,一个个车标看过去,有蓝色椭圆底写个白英文的,还有个银底三v标的。
‘算了算了,随便选一辆吧。咦,这个车标有一匹马。车架也挺大,而且不太张扬,不错,我喜欢,就你了。’
孙然选中一辆越野车,他刚才在路上走的时候。就看见了三辆这种类型的,开的人不算多,但也不少,在a市应该不会引人注意。
他手上出现淡淡白光,按上了车身。一分钟后,这辆车子就完完全全属于他了,其中任何可能被人识别出来的标志,比如发动机标号,车牌号。都被孙然给换了个遍。
车门弹开,孙然坐进去感受了一下:“嗯,没有我的福伦车舒适。马力也不够大,操控性有瑕疵,车里也比较脏,安全性……竟然用这种原始气囊。这个时代开车简直就是自杀啊。不行,都得改改!”
孙然开始改装起来,得益于《近代大世纪》的改装经验。他这次改装地飞快,虽然没出现什么高科技。但这辆越野车的各项性能都被他优化到了极致,车内车外崭新一片。
十分钟后,孙然拍了拍方向盘:“勉勉强强了。”
他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一身发黄的白t恤,一件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头发凌乱。就是一个颓废小青年,跟这辆车的气质完全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