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里。
“砰”一声闷响,一头足有三百多公斤重的大麋鹿一声不吭地倒在地上,腿蹭了几蹭,就干脆地去了,在它的眼睛处深深地插着一支箭。
“哦天,撒尔,你的箭射的太准了,这可得有两百多米远!”密林中传来赞叹声。
“呵呵,走吧,把鹿抬回去,这几天就有的吃了。”孙然呵呵一笑,走到麋鹿尸体旁,抓住它的腿,猛一使劲,就将这三百多公斤的大肉团抗在了肩头。
这份力量看的半精灵蒙萨眼睛都差点突出来,站在旁边狂吞口水。
作为半精灵,他自问力量和箭技都已经不错了,但今天和这家伙一比…..他只能靠边站,甚至于这次打猎,他从头到尾都只是在旁边看着。
“走,回去。我拿着东西视野不便,你替我警惕下周围,希望不要碰上精灵。”孙然道。
“好嘞。”蒙萨点头,他好歹还是有些作用的。
一路回去,很顺利,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回到村庄后,孙然将大麋鹿往河滩上一扔,一旁的蒙萨立刻对围过来的村民道:“这是撒尔猎来的鹿,它将是村里的食物,赶快处理了,天热,可别让鲜肉变质了!”
村民顿时一片欢呼。
蒙萨又喊道:“从今天起,撒尔就是村里的新首领,他会保护你们,会打猎为大家提供鲜肉。作为报答,你们都要听他的命令,服侍他,尽最大努力让他过的舒坦,是不是?”
“是!”村民们高喊回应,一个个兴高采烈。
强者为尊。有一个强者作为首领,是弱者们生存的保证。
孙然也不作矫情的拒绝,他来到这个村庄,就是来当头的。以他的力量,他不当,别人还不答应。以前的首领蒙萨自己也坐不住。
在这么一个原始部落中,谁最强,谁就是天然的首领,毋庸置疑的。
他抽出阔剑,走到大麋鹿旁边,‘刷刷刷’几剑,将麋鹿的尸体肢解成较容易处理的几大块,轻松地就和切豆腐一样,然后他收起剑。举高双臂,显出强壮至极的身躯。
村民们被他显现的力量所慑服,纷纷弯腰俯身,抬头仰视着孙然,以表达自己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