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大叔昨天还来问过我们问题呢,没想到今天就抱了个吉他过来。”
“那个大叔……我昨天好像还看到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
“还是单反的呢!”
“嗯,单反的数码相机,那东西挺贵的,我之所以记得就是因为他那个相机。”
说完五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其中一人道,“靠,这么说,这位大叔他老人家其实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跑来跟咱们抢生意?!”
年轻人偶尔这么来一下,那叫叛逆或者好奇。但你一个快四十的人做这种事,人家就觉得你在抽风。
“其实……起重要作用的是那只黑猫吧?”
“突然感觉受打击了。”一人说道。
年纪最大的那个叫阿金的,作为这个新成立的乐队主唱,也作为这个新乐队的老大,招呼了各怀心思的人,准备继续开唱。这时一个画着浓妆的女人走过来,招呼了一下他们。
这女人他们认识,是那个请他们唱歌的小酒吧老板的亲戚。她只是过来逛街,接到酒吧老板的电话。就顺便带个话过来。话说完,就一甩头发,踩着细高跟走了。她对于这些街头卖艺的实在看不上眼。
女人带过来的话主要是告诉他们今晚他们不必去了,在他们前面演唱的另一个乐队里面有人过生日,准备包场,估计得唱到凌晨。
五个年轻人面色都很不好,不过,从离开家到现在碰到的事情也不少了,类似的情况也遇到过,他们现在没钱没名声。说白了什么都不是。也不怪别人看不起他们。
作为这个新乐队贝斯手的那个年轻人站在一边,没说话,他原本就不怎么喜欢说话。拨动着手上的贝斯,乐声中带着些许疲惫和挣扎。
“嘿。你们几个小子!”
就在五个年轻人思考着今晚后面的时间该怎么安排的时候。方邵康找了他们。说了个打算。
“合奏?”作为乐队主唱兼队长的阿金有些诧异。
“是啊,合奏,当然。我水平有限,这点认知还是有的,所以,跟你们合作的可不是我。”说着方邵康指了指蹲在树上仰头看星星的郑叹,“它过来跟你们一起,怎么样?”
阿金想了想,刚才那边的情形就能知道那只猫能拉人气,过来大家合作的话当然可以。而且他们刚才讨论的时候就准备离开这个城市去下一站了,反正也不赶时间。